- 當前常識信息
2.0




已有1人評價
瀏覽:3702次下載:2次
發(fā)布時間:2010-10-14
問:我一直是搞屠宰的,現(xiàn)在因為不讓私自搞屠宰了,所以我想申請辦一個政策允許的屠宰點。今年三月我向有關部門遞交了申請,到現(xiàn)在已經三個多月了,批還是不批也沒有個說法。我催過好多次,但沒有用,請問我該怎么辦?劉一宸
答:新頒布的行政許可法對你說到的情況有明確的規(guī)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二十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采取統(tǒng)一辦理或者聯(lián)合辦理、集中辦理行政許可的,辦理的時間不得超過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內不能辦結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五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針對你所提出的問題,應屬于二十日內做出決定的情況。行政許可法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你可以依法提出你的要求。

2.0




已有1人評價
瀏覽:3702次下載:2次
發(fā)布時間:20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