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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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19
1、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訴訟管轄地。
2、如果雙方有約定按照約定。原告地、簽訂地、履行地、被告地等都可以。
3、合同履行地確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托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fā)運地為合同履行地。 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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