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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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9-07
或許您已經是一名壽險的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或許您正在準備為自己或家人投保人壽保險,那么您就應該閱讀以下事關您權益的事項:
1) 猶豫期
為了保證客戶投保平安的險種純屬理性、自愿,平安為所有的新客戶提供一段猶豫期來對自己的投保行為作一冷靜的考慮。在猶豫期(投保人簽收保單后十日內)內,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的,公司退還已收全部保險費。但如經過公司體檢者將扣除相應的體檢費用。
2)按時支付保險費
按期支付保險費是投保人所承擔的最基本的義務,投保人支付第一期保險費是保險公司履行保險合同的前提條件,否則,保險合同將是無效的。第一期以后的續(xù)期保險費,投保人仍有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保險費的義務,以維持保單有效。公司現提供多種多樣的續(xù)期收費服務,客戶可以選擇最適合自己的繳費方式,避免因為遺忘或其他原因導致過了寬限期后仍未繳納保費,造成保單失效。
3)寬限期
續(xù)期保費雖然訂有繳費日期,但若是客戶一時資金周轉不靈,公司可容許客戶有一定的寬限期(從保單載明的繳費日期的此日起60天),在寬限期內,客戶的保單繼續(xù)有效,發(fā)生保險事故的,公司仍負保險責任,只要在寬限期內繳納保費,客戶的保險權益就不會受到影響。
4)如實告知
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將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將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義務,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被保險人因過失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險費的,保險公司將將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但扣除手續(xù)費后退還保險費。
5)復效
在保險合同失效后兩年內,投保人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復效時應填寫復效申請書,并按照公司規(guī)定提供被保險人健康聲明書或公司指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報告書,經公司審核同意,雙方達成復效協(xié)議,自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及利息(按預定利率計算)的次日零時起,合同效力恢復。 自合同失效之日起滿兩年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的,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交足兩年保費的,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未交足兩年保費的,公司在扣除手續(xù)費后退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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