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前常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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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0-08-31
(一)保險人名稱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名稱和住所;
(三)保險標的;
(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六)保險價值;
(七)保險金額;
(八)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九)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十)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十一)訂立合同的年、月、日。
二、投保人和保險人在前條規(guī)定的保險合同事項外,可以就與保險有關(guān)的其他事項作出約定。
三、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投保人和保險人經(jīng)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保險合同的有關(guān)內(nèi)容。 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原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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