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期間的個人因素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各自承擔。
2.0
已有1人評價
瀏覽:1788次下載:4次
發(fā)布時間:2010-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