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離婚法律條文
【頒布部門】最高人民法院【頒布時間】1996-02-05【實施時間】1996-02-05【效力屬性】有效【正文】全國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各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和基層法院、各海事法院:現(xiàn)將《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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