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yè)的退伙需要起訴嗎
一、行使不安抗辯權要通知嗎我國的《擔保法》第二十條第二款對抗辯權做了明確的規(guī)定,它將抗辯權定義為:“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jù)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倍话部罐q權就是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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