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寫了一本書,獲得了本書的版權,我想把它轉讓給我的一個朋友,需要簽訂轉讓合同嗎?怎樣辦才能使我的轉讓行為有法律效力?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著作權的轉讓得通過一定的法律形式。
在允許著作權轉讓的國家中,有的國家以書面形式或其他法律形式為生效要件,有的國家則規(guī)定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才能對抗第三人。
在我國,轉讓著作權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且應當包括如下主要內(nèi)容:
(一)作品的名稱;
(二)轉讓的權利種類、地域范圍;
(三)轉讓價金;
(四)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nèi)容。
轉讓合同中,著作權人未明確轉讓的權利,未經(jīng)著作權人同意,另一方當事人不得行使。
另外,著作權轉讓的效力確定:與商標權與專利權不同,著作權的轉讓,相關法律沒有強制要求進行登記后才生效,同時《中國人民共和國著作權實施條例》25條規(guī)定;
與著作權人訂立專有許可使用合同、轉讓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以此判斷,即使著作權轉讓不經(jīng)備案,也是可以的。
以上就是我對您的問題的解答,如果你還有不明白的地方,歡迎您隨時來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