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侄子明明在的兩幅繪畫作品被某雜志刊登了,但雜志社以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為由,認為未成年人不享有著作權,因此沒必要署名,也不需要支付稿酬,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權嗎?應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
你好,針對你提出的問題,作出以下解答:
首先,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權嗎
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guī)定:“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對自己創(chuàng)造完成的智力活動成果依法享有人身權益,諸如著作權、專利權、發(fā)現(xiàn)權和發(fā)明權等,對此任何人不得剝奪。
《民法通則》第12條規(guī)定: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因此,未成年人對于著作權的行使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進行方能產(chǎn)生效力。
著作權的主體并沒有資格限制。明明完全對其繪畫作品享有著作權,包括署名的權利、獲得稿酬的權利。
其次,如何解決著作權糾紛
解決辦法有三種:
司法途徑:當事人雙方出現(xiàn)著作權糾紛時,可直接向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chǎn)權庭起訴。
行政調解:根據(jù)我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的規(guī)定,發(fā)生著作權糾紛后,可以到天津市版權局申請行政調解。
版權行政管理部門依據(jù)雙方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具體程序如下:
(一)當事人向天津市版權局申請調解時,須有書面申請書(如受托人代辦申請,須有當事人的委托書),產(chǎn)生糾紛的證據(jù)、材料和相關證明。
(二)天津市版權局接到申請后,經(jīng)研究決定是否立案。
立案的,填寫立案登記表,報局領導批準。
(三)立案申請批準后,通知申請人到市版權局,交立案費100元。
(四)市版權局派員對糾紛進行調查、調解,達成調解協(xié)議。
(五)版權行政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一方反悔的,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發(fā)生著作權合同糾紛時,可向天津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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