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最近我們公司錄制了一段視頻,不知道在著作權方面我們想要什么樣的權益,比如播放者權益什么的,表演者又享有什么樣的權益呢?
你好,針對你提出的問題,給予以下解答:
首先,播放者權益有哪些
播放者權又被稱為廣播電視組織權,是指廣播電視組織,包括廣播電臺和電視臺依法享有的允許或者禁止他人進行轉播、錄制和復制的權利,并因授權許可他人而獲得經濟報酬的權利。
該項權利的內容主要包括專有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
我國著作權法明確規(guī)定,廣播電臺、電視臺有權禁止未經其許可的下列行為:
(一)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轉播;
(二)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錄制在音像載體上以及復制音像載體。
值得指出,上述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該廣播、電視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其次,表演者享有哪些權益
表演者,是指演員、演出單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學、藝術作品的人。
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下列權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護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許可他人從現場直播和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并獲得報酬;
(四)許可他人錄音錄像,并獲得報酬;
(五)許可他人復制、發(fā)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并獲得報酬;
(六)許可他人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并獲得報酬。
被許可人以前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的方式使用作品,還應當取得著作權人許可,并支付報酬。
值得指出,上述第(一)、(二)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不受限制,第(三)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該表演發(fā)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來電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