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歸屬問題成為很多人疑問的問題,只有弄清是怎么一回事了才能夠更好的維權。著作權申報成功后,關注最多的就是著作權權利保護期的問題,下面本文中將詳細介紹如何確定著作權歸屬以及著作權權利的保護期。
一、著作權的歸屬怎樣確定
著作權歸屬問題成為很多人疑問的問題,因為對其的不了解鬧出許多笑話。以下是我國《著作權法》中的幾項規(guī)定:
(1)由公民個人創(chuàng)作完成的作品,創(chuàng)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該公民對作品享有著作權。
(2)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chuàng)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該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作品享有著作權。
(3)兩人以上合作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chuàng)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
(4)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
(5)匯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chuàng)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
(6)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7)受委托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
(8)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chuàng)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9)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0)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權以外的著作權。
二、著作權權利的保護期
當著作權申報成功后,很多人關心著作權歸屬的權利問題,根據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1)第1條:
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2)第2條:
公民的作品,其發(fā)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fā)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fā)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chuàng)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fā)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攝影作品,其發(fā)表權、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guī)定的權利的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發(fā)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創(chuàng)作完成后五十年內未發(fā)表的,本法不再保護。
以上就是有關著作權歸屬的確定以及著作權保護期的具體介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只有明確著作權權利的保護期限才能知道什么時候自己的權利不受保護,只有分清自己的作品屬于哪一類型才能更好的維權,這些問題看似簡答,其實判斷起來還真有點復雜。所以,我們建議您可以咨詢有關的律師,相信他們一定會給您最精準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