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博盛行的現在,每個人都有可能因為自己拍攝的圖片,成為圖片的著作權人。圖片作品的著作權內容都包括什么?確定圖片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的依據是什么?通過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一、圖片作品的著作權內容
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又稱精神權利,是指作者對其作品享有各種以人身相聯(lián)系而無直接財產內容的權利。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發(fā)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1)發(fā)表權,就是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如在攝影雜志上刊發(fā)攝影作品。
(2)署名權是指作者在作品上署上自己名字的權利,通過行使署名權表明其身份:當然作者也可署上自己的藝名或筆名,也可在一定的條件下自愿選擇不署名。
(3)修改權,是指自己修改或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如攝影師對自己拍攝的照片進行適當的剪裁。而一般認為,圖片編輯對投稿圖片的劃痕進行修復,對色彩、亮度做微調。以及為排版需要對圖片做適度的剪切。不構成對作品修改權的侵犯。
(4)保護作品完整權,就是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就圖片而言,未經作者授權,不得對圖片進行剪切或變形處理,不得對圖片中的影像進行添加或刪除,也不得對圖片的色彩進行改變等等。
圖片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主要是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使用權,主要是指作者或著作權人可以以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播放、改編、網絡傳播等方式使用圖片。而獲得報酬權,是指圖片著作權人通過各種方式使用圖片,獲得物質和經濟上的回報。以上所述的權利均為我國所確認,然而著作權法卻未對財產權中另外一種權利追續(xù)權作規(guī)定。事實上追續(xù)權對圖片著作權人而言意義非常重大。
二、圖片作品的著作權歸屬
我國著作權法第11條規(guī)定,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創(chuàng)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chuàng)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另外,該法第12條至19條對種種情況做了清晰的歸類和說明。
圖片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同樣適用著作權法的規(guī)定。
以上就是圖片作品的著作權內容,圖片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的全部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實踐中,因為圖片作品引起糾紛的情況很多,例如著作權歸屬爭議、圖片侵犯他人肖像權糾紛等等。因為這些問題關系到多種法律關系,處理起來非常復雜。我們建議您遇到這樣的問題,先向專業(yè)知識產權律師咨詢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