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公民自身的合法權益,創(chuàng)作作品的公民應以合同方式來完善自己和作品使用人的關系。本文主要介紹軟件許可使用都有哪些要求,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應包含哪些條款。
一、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條款
著作權法規(guī)定: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合同或者取得許可,但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許可使用作品的方式,例如是出版許可、錄音錄像許可、表演許可還是電臺電視臺播放許可等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以防止使用者超范圍使用作品。2)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是非專有使用權。若是專有使用權,取得某項專有使用權的使用者,有權排除著作權人在內(nèi)的一切他人以同樣方式使用作品。合同中標明此點有助于明確使用者與著作權人的權利。
3)許可使用的范圍、期間。合同中應明確許可使用的區(qū)域范圍,合同的有效期限不能超過十年。合同期滿可以續(xù)訂。
4)付酬標準和辦法。使用作品的付酬標準應遵照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規(guī)定執(zhí)行,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也可以按照合同支付報酬。
5)違約責任。
6)雙方認需要約定的其他內(nèi)容。
國家版權局負責提供各類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的標準樣式。
二、軟件許可使用有哪些要求
根據(jù)我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規(guī)定,軟件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其軟件著作權,但應當訂立許可使用合同。對于許可使用合同中軟件著作權人未明確許可的權利,被許可人不得行使。
許可他人專有行使軟件著作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沒有訂立書面合同或者合同中未明確約定為專有許可的,被許可行使的權利應當視為非專有權利。
訂立許可他人專有行使軟件著作權的許可合同的,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件登記機構登記。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外國人許可軟件著作權的,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以上就是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條款,軟件許可使用要求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是許可人、被許可人對彼此權利義務的具體約定,也是許可人、被許可人出現(xiàn)糾紛時的處理依據(jù)。簽訂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應當由專業(yè)知識產(chǎn)權律師幫您審查合同條款能否維護您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