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被控抄襲
新京報11月5日報道 近日,關于《人民的名義》被訴抄襲一事在網(wǎng)上流傳。消息稱,上海浦東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劉三田(筆名南嫫)起訴《人民的名義》編劇周梅森及制片單位等8被告,侵犯其原創(chuàng)作品長篇小說《暗箱》著作權侵權案。京衡律師所主任陳有西昨日向新京報記者確認,他從今年5月受理這個案件,該案于11月1日在法院立案。
劉三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她之所以提起訴訟,是因為其發(fā)現(xiàn)《人民的名義》與其作品在謀篇結構等方面存在相似之處。
對于這場突如其來的輿論風波,周梅森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他的作品均出于原創(chuàng),自己將反訴,進行法律維權。
核心事件人物關系等被“抄襲”
案件簡介中,提到了四點關于《人民的名義》“抄襲”的問題:第一,核心事件、敘事結構高度近似;第二,多處故事橋段相似;第三,人物關系設計相似;第四,人名相似。
以人物關系設計為例,前述案情簡介指稱,被告作品主要有三類人:政府官員、商人、國企職工。在人物關系的設計上,與原告作品基本相似。
核心事件、敘事結構高度近似
原告作品《暗箱》圍繞“一石廠”的改制、收購展開。一石廠氯氣罐爆炸事件,暴露出工人、企業(yè)、政府的三方矛盾,一石廠并購及江東半島開發(fā)過程中暗箱操作的內(nèi)幕一步步被揭開,真正的幕后黑手——崔市長、南嶺省長、老首長等層級遞增官商勾結關系網(wǎng),逐漸浮出水面。
被告劇本、小說和電視劇作品《人民的名義》,使用了原告作品中核心的、獨創(chuàng)性戲劇性功能的表達,圍繞老國營企業(yè)“大風廠”的改制、收購、破產(chǎn)、重建,暴露出幕后的——丁義珍副市長、祁同偉省公安廳局長、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高育良、副國級趙立春等層級遞增至副國級高級官員,官商勾結貪腐事件內(nèi)幕。
從原告作品與被告作品情節(jié)整體比對看,將引導故事主線的記者調(diào)查、省長回憶、省長家人介紹等,改編時替換成檢察官偵查破案。
著作權該如何保護?
1.國家需要對網(wǎng)絡環(huán)境進行治理,要取締關閉從事侵權活動的非法網(wǎng)站,這樣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擊盜版和盜著作權的行為,還要嚴厲處理此類犯罪人員,最大程度上保護原創(chuàng)作者。
2.各個職能機關要進行不間斷的監(jiān)督和檢驗,對于各種網(wǎng)絡行為進行查處,要按時對一些服務引擎進行檢查,嚴格做好管理工作,對于查處提供鏈接服務搜索引擎網(wǎng)站的侵權行為要進行堅決抵制和治理,這樣網(wǎng)絡環(huán)境就會好起來。
3.還需要各地各級政府進行嚴格的規(guī)章制度,使我們的各個地方職能部門嚴厲進行盤查,對于進行私自牟利的企業(yè)做出應有的制度上的檢查,做出嚴肅處理。查處未經(jīng)許可擅傳他人作品的網(wǎng)絡侵權行為,這樣會很有效果。
4.原創(chuàng)作者要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能力,平時要注意自己的版權保護,要及時的清理電腦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時要留下文章原創(chuàng)證明,這樣在維護權利時候就會有理有據(j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