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侵權糾紛案中止的條件
在處理專利侵權糾紛過程中,被請求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并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的,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中止處理。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認為被請求人提出的中止理由明顯不能成立的,可以不中止處理。
二.專利訴訟時效怎么規(guī)定的
專利訴訟時效是指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法律所規(guī)定的期限內不行使權利,就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照訴訟程序強制侵權人履行的權利。
《專利法》規(guī)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是兩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爸馈鼻謾嘈袨椋侵赣星謾嘈袨榈氖聦嵃l(fā)生,這是專利權人或者利害人主觀上的狀態(tài),別人很難證明。“應當知道”侵權行為,則是客觀上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應當知道有侵權的事實,這是別人能夠證明的。在專利權人提起侵權訴訟后,如果被告人認為訴訟時效已經(jīng)過,那么,該被告得出證明。利害關系人是指被被許可人,尤其是獨占許可或者獨家許可的被許可人,以及強制許可的受益人。如果訴訟時效屆滿,專利權人當然不能再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同時,他們也不能向專利管理機關請求保護。這是因為專利管理機關的處理與人民法院的審理具有相同的作用,都是強制侵權人履行義務。因此,時效屆滿專利權人也不能請求人民法院給予保護,也不能再向專利管理機關請求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