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提交的文件
備案時當事人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一)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標準表格),申請表的內容應當打印(簽章除外)。
(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原件。
(三)許可人與被許可人的合法身份證明。
1.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可提交護照復印件。
2.法人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事業(yè))、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外國單位應當提交當?shù)氐姆ㄈ俗宰C明并附中文譯文,若證明是復印件的應當經過公證和認證。公證是指外國公證機關公證復印件與原件一致;認證是指我國駐該外國使館對公證文件的簽章真實性予以認可。
4.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委托書應當由許可方、被許可方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簽章。委托書應當寫明委托權限、委托事宜、專利(申請)號、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姓名。委托書無固定格式,由當事人自行簽訂。
(四) 專利(申請)權有效證明。
1.備案專利已授權的,備案需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或專利登記簿副本。
2.備案專利申請未授權的,備案需提交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五) 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文件是外文文本的,應當附中文譯本一份,以中文譯本為準。
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機關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雙方涉及外國人、外國企業(yè)或組織的,當事人必須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雙方皆為國內個人、企業(yè)或組織的,當事人可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在全國設立的代辦處辦理。
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備案部門: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流程管理部代辦業(yè)務管理處,當事人可通過面交和郵寄兩種方式遞交備案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