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申請費繳納的時間
向專利局受理處或者專利代辦處面交申請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書以后,當時繳納申請費。通過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的,應當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以后再繳納申請費,但是繳納申請費的日期最遲不得超過自申請日起2個月。
二、可以減緩的專利費用額度是多大
(一)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個人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85%的申請費、發(fā)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80%的發(fā)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
(二)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單位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fā)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fā)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
(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個人與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可以請求減緩繳納70%的申請費、發(fā)明專利申請審查費和年費及60%的發(fā)明專利申請維持費和復審費。
應當注意的是,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單位共同申請專利的,不予減緩專利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