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不予受理的情形
無效宣告請求在以下三種情形下不予受理:
一,提出的無效宣告請求不是針對已經(jīng)公告授權的專利的,不予受理,請求人可以針對已經(jīng)終止或者被放棄的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二, 請求宣告無效的專利權已被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生效的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宣告全部無效的,不予受理。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的決定生效后,請求人可以針對被該決定維持有效的權利要求提出無效宣告請求;
三,專利權人針對其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的,其請求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所提交的證據(jù)不是公開出版物或者請求人不是共有專利權的所有專利權人的,不予受理。
二、專利權無效的情形
根據(jù)我國《專利法》的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只要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的規(guī)定,就可以申請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根據(jù)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65條的規(guī)定,在下列情況下,復審委員會不受理當事人的無效宣告請求:
(1)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書不符合上文第12條規(guī)定的;
(2)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就無效宣告請求作出決定后,又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jù)請求無效宣告的;
(3)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為理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但是未提交生效的能夠證明權利沖突的處理決定或者判決的。
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程序包括形式審查、合議審查和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三個階段。
在無效宣告審查程序中,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但必須受以下兩個條件限制:只有發(fā)明專利權人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才可以修改專利申請文件,外觀設計的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其專利申請文件;修改的專利文件僅為權利要求書,而不能修改說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