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權無效宣告的程序是什么
為了糾正專利局可能作出的錯誤授權,專利法不僅規(guī)定了撤銷專利權程序,同時又規(guī)定了無效宣告程序。
自專利局公告授權之日起滿6個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guī)定的,都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這兩個程序都發(fā)生在公告授權之后,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從申請日起即不存在。
設置無效程序和撤銷程序的目的是一樣的,但這兩個程序有區(qū)別。首先是無效程序自專利局授權公告日起滿6個月后提出,且專利權終止后也可以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其次是請求宣告無效的理由不僅包括了請求撤銷的全部理由,而且還包括公開不充分;修改超出原始公開范圍;同樣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重復授權;被授予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權的人不是最先申請的人等理由。
無效宣告請求人或專利權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關于維持專利權或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宣告專利權無效的后果
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視為自始不存在。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決定,對在宣告專利權無效以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經執(zhí)行的專利侵權的判決、裁定,已經履行或強制執(zhí)行的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和專利權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專利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如果按照上述規(guī)定,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不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專利權人或專利權轉讓人應當向被許可人或專利權受讓人返還全部或部分專利使用費或專利權轉讓費。
由此可以看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法律后果是相當嚴重的。對于專利申請人來講,務必要作好申請專利的前期工作,比如專利文獻的查詢、查新、市場調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