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準,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于解釋其權利要求。其含義是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以權利要求書中明確記載的必要技術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為準,也包括與該必要技術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確定的范圍。等同特征是指與所記載的技術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實現基本相同的功能,達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無需經過創(chuàng)造性勞動就能夠聯(lián)想到的特征。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取決于兩個方面:其一是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觀設計;其二是專利授權時指定的外觀設計使用產品的范圍。確定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近似,應當以同類產品為基礎。
二、計算機應用程序專利權如何獲得
計算機程序是一系列指令的集合,指示計算機一步一步地“工作”,去完成某一特定任務。這些指令即包括代碼化的指令,也包括可以被自動轉化為代碼指令的一組 符號化指令或語句。計算機程序又稱計算機軟件。一般分為系統(tǒng)程序和應用程序。系統(tǒng)程序與硬件結合在一起,對計算機內部的各個部分起控制作用,是計算的“中 樞神經”。它與計算機硬件本身是不可分離的。應用程序則是通過人的智力活動,運用數學方法,為完成某一特定的任務而編制的。
計算機程序本身的特點決定了計算機程序的法律保護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如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合同法、商業(yè)秘密法等。也因為計算機程序法律保護的復雜性,計算機程序的專利保護可以彌補著作權保護的不足。但是專利法規(guī)定,智力活動的規(guī)則和方法不能授予專利權。而計算機應用程序通常總是與數學算法相關聯(lián),但又不是單純的數學方法和數學算法,而是包含在構成一個完整的技術方案中,是運用一些數學方法或者數學算法來解決該技術方案中某些技術問題,并產生技術效果。這就是說,一項含有計算機程序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專利申請,可以給予專利保護的必要條件有兩個,一是必須能夠產生技術效果;二是必須能夠構成一個完整的技術方案??傊覈鴮@]有明確規(guī)定計算機應用程序不能給予專利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