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利代理機構的種類
(一)國防專利代理機構
可以承接國防專利申請及有關國防專利事務和本單位內部的專利事務的委托,不得承接社會上的專利代理業(yè)務及專利事務的代理委托。一般來講,國防專利代理機構具有本系統(tǒng)或本單位內部知識產權事務管理和服務的雙重職能。
(二)涉外專利代理機構
可以承接我國單位和個人向國外申請專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國人、外國企業(yè)、外國組織來我國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托;也可以接受臺灣企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組織來大陸申請專利、辦理有關專利事務的代理委托。
(三)普通專利代理機構
可以承接我國自然人、法人的委托,從事國內專利事務的委托代理業(yè)務;也可以代理臺灣自然人在大陸申請專利等有關專利事務。
二、專利代理機構業(yè)務范圍
專利代理機構的業(yè)務范圍一般包括:
(一)幫辦專利事務:包括代寫申請文件、代辦手續(xù)、代交文件和費用;
(二)相關法律事務咨詢;
(三)專利檢索,監(jiān)視專利期限;
(四)幫辦專利項目融資、轉讓、中介的業(yè)務;
(五)承接專利項目市場調研、撰寫可行性報告;
(六)專利打假,代寫訴訟文件;
(七)幫助發(fā)明人組織各種專家鑒定、會議研討和項目論證等業(yè)務。這些業(yè)務都是有償進行的。專利申請人需為此支付相應的費用。
以上就是專利代理機構的種類,專利代理機構的業(yè)務范圍的具體情況,希望能幫您解決您的問題。對司法實踐中引發(fā)的糾紛,如果需要走訴訟程序,建議最好事先咨詢相關的專家律師,以少走彎路,更好地解決自己所面臨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