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00萬假衛(wèi)生巾窩點被端
據南昌新聞網報道,近日南昌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與南昌縣公安局偵破一起假冒注冊商標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查獲假冒的“護舒寶”、“ABC”、“七度空間”、“蘇菲”、“潔伶”等品牌衛(wèi)生巾30400余件(共計一千余萬片),涉案總價值4000余萬元。徹底鏟斷了一條自2013年7月開始,大肆生產銷售假冒知名品牌衛(wèi)生巾制假售假鏈條。
記者獲悉,該案的幕后首腦萬某全,原本是從事酒吧生意,后由于經營不善,酒吧倒閉。2013年,通過朋友介紹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其結識了做婦幼護理商品的包裝及原材料供應商賴某、鄭某以及其他銷售商。
自認為加工、包裝、生產衛(wèi)生巾工序簡單,覺得有利可圖、看到“商機”的萬某全,打算鉆空子生產假冒衛(wèi)生巾。
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達5萬元以上的行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犯罪行為是生產、銷售行為。
《刑法》對此罪有以下規(guī)定:
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四十九條:生產、銷售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不構成各該條規(guī)定的犯罪,但是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依照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生產、銷售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一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所列產品,構成各該條規(guī)定的犯罪,同時又構成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條規(guī)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五十條:單位犯本節(jié)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一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條的規(guī)定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