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
所謂從屬專利是指前后兩個專利之間在技術上存在從屬關系,在后專利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技術方案落入在先專利的專利保護范圍之內。
所謂從屬專利的強制實施許可,是指一項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比前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具有顯著經濟意義的重大技術進步,其實施又有賴于前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實施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后一專利權人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前一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
二、從屬專利的強制許可應注意什么問題
在存在從屬專利的情況下,往往會發(fā)生兩專利權人都希望獲得對方專利實施權的局面:一方面,在后專利的專利權人雖然取得專利權,但因為該技術處于在先專利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在取得在先專利權人同意前不能實施該專利;另一方面,由于在后專利在技術上比在先專利先進,在先專利權人也希望實施更為先進的技術。
一般而言,通過“交叉許可”往往能夠解決上述矛盾,但是,在實踐中,在先專利權人可能出于競爭等原因而不愿意由在后專利權人實施其專利,從而阻礙了在后專利所保護的技術的實施,因此有此情況下給予強制許可。
由于在先專利權人一般也希望能夠實施在后專利的技術,考慮到在先專利權人的利益,在依照上述規(guī)定給予實施強制許可的情形下,國家知識產權局根據在先專利權人的申請,也可以給予實施在后專利的強制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