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專利前應該做好哪些準備工作
一項能夠取得專利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需要具備多方面的條件。首先是具備專利性條件,即新穎性、創(chuàng)造性和實用性。其次還要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的形式要求以及履行各種手續(xù)。不具備規(guī)定條件的申請,不但不可能獲得專利權,還會造成申請人及專利局雙方時間、精力和財力的極大浪費。所以,為了減少申請專利的盲目性,在提出專利申請以前,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的準備工作。
一是熟悉專利法和實施細則,詳細了解什么是專利,誰有權申請并取得專利權,怎樣申請專利并能盡快獲得專利權。同時,還應該了解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取得專利后如何維持和實施專利等內容。
二是對準備申請專利的項目進行專利性調查。在作出是否提出專利申請以前,申請人至少檢索一下專利文獻。充分了解現(xiàn)有技術的情況,對明顯沒有新穎性或創(chuàng)造性的,就沒有必要提出申請,以免造成時間、精力和財力的浪費。
三是對準備申請專利的項目進行市場前景和經濟收益的分析和調查。申請專利和維持專利權有效都要繳納規(guī)定的費用,如果委托專利代理機構還要花費一筆代理費,對申請人特別是個人申請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所以申請人應對自己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技術開發(fā)的可能性,范圍及技術市場和商品市場的條件進行認真的調研和預測,以便明確申請專利并獲得專利權后實施和轉讓專利的條件及可能獲得的收益,明確不申請專利可能帶來市場和經濟損失。這些都是申請人作出是否值得申請專利,申請哪一種專利,選擇什么申請時機時應當考慮的重要因素。
四是了解專利文件的書寫格式和撰寫要求,專利申請的提交方式、費用情況和簡要的審批過程。專利法規(guī)定,專利申請文件一旦提交以后,其修改不得超出原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所以申請文件特別是說明書寫得不好,成為無法補救的缺陷,甚至導致很好的發(fā)明內容卻得不到專利。權利要求書寫得不好,常常會限制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不了解費用情況或繳費的期限以及不了解申請手續(xù)或審批程序,也往往導致專利申請被視為撤回等法律后果。撰寫申請文件有很多技巧,一般沒有經過專門培訓的發(fā)明人或申請人是很難寫好的,辦理各種申請手續(xù)也是十分細致,要求很嚴格的工作,因此,申請人沒有足夠的把握,最好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申請手續(xù),其成功率要比申請人自己辦理高得多。
二、專利申請的程序
1、申請:由專利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所屬的專利局提出申請。
2、初步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fā)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3、實質審查:發(fā)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jù)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fā)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4、登記:發(fā)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fā)現(xiàn)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fā)明專利權的決定,發(fā)給發(fā)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發(fā)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5、駁回申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發(fā)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后,認為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的,并且經申請人陳述意見或者進行修改后,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仍然認為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應當予以駁回。
6、復審: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專利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
7、無效申請: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guī)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8、行政訴訟:專利申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駁回申請的復審決定不服的,或者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