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有哪些
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必須有假冒行為;
(2)被假冒的必須是他人已經取得的、實際存在的專利;
(3)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應為故意行為。
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包括以下幾種:
1、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2、在廣告或者其他宣稱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3、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設計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二、假冒專利要承擔哪些責任
如果假冒他人專利,同時又構成侵犯他人專利權的,應承擔侵權損害的民事責任。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shù)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倍數(shù)合理確定。賠償數(shù)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權利人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和專利許可使用費均難以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專利權的類型、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jié)等因素,確定給予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假冒專利的,除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外,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改正并予公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