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轉讓國防專利
根據(jù)我國《國防專利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guī)定,國防專利是指涉及國防利益以及對國防建設具有潛伏作用需要保密的發(fā)明專利。
轉讓對象:
國防專利申請權和國防專利權經批準僅可以向國內的中國單位和個人轉讓,禁止向國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內的外國人和外國機構轉讓國防專利申請權和國防專利權。
轉讓程序:
(一)轉讓國防專利申請權或者國防專利權,應當確保國家秘密不被泄露,保證國防和軍隊建設不受影響,并向國防專利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由國防專利機構進行初步審查后依照《條例》規(guī)定的職責分工,及時報送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產業(yè)主管部分、總裝備部審批。
(二)國務院國防科學技術產業(yè)主管部分、總裝備部應當自國防專利機構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作出不批準決定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三)經批準轉讓國防專利申請權或者國防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防專利機構登記,由國防專利機構在《國防專利內部通報》上刊登。國防專利申請權或者國防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專利轉讓一般多少錢
專利轉讓費的結算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次性結算、提成、固定與提成相結合。
“一次性結算”是指簽定轉讓合同后,按合同所定的價格,由被許可方(受讓方)一次性向許可方(專利權人)支付轉讓費。
“提成”分固定提成和滑動提成兩種,“固定提成”就是把合同產品的生產數(shù)量或者凈銷售額人為地固定在某一個數(shù)字上(不管實際的生產數(shù)量或凈銷售額是多是少),在提成所限內每年按這個數(shù)字提成;“滑動提成”就是按照每年實際生產出來的產品數(shù)量或實際的凈銷售額提成。
“固定與提成相結合”中“固定”的部分叫初付費,也叫“入門費”,這部分費用在合同生效后就要立即支付;“提成”部分要在項目投產后在合同約定的年限內支付,方法同“提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