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合同讓與人的義務,專利轉讓合同受讓人的義務
此文章幫助了347人 作者:北京專利律師 來源:法邦網
一、專利轉讓合同讓與人的義務
讓與人應當將專利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移交受讓人所有或者持有。在移交專利權時,讓與人應當將有關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提供給受讓人,以使受讓人能夠及時準確地掌握該專利技術,有效地實施其專利權。
讓與人還應當保證其專利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即要求讓與人必須具有轉讓該項專利權的權利。
二、專利轉讓合同受讓人的義務
受讓人的法定義務是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讓與人支付約定的價款。
北京專利律師溫馨提示:
專利權轉讓必須要由出讓人和受讓人簽訂符合《專利法》要求的轉讓合同,更為重要的是要雙方共同到專利主管機關辦理備案登記手續(xù),而不是出讓人單方辦理。登記完成之后,雙方應該共同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并在著錄項目中將原有的權利人更名為受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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