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權可以進行轉讓,那么專利申請權是如何轉讓的呢?專利申請權轉讓需簽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那么專利申請權轉讓當事人的違約責任有哪些?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專利申請權如何轉讓
首先應簽訂轉讓合同,
第二,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xù),并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轉讓方將其發(fā)明創(chuàng)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而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合同名稱、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發(fā)明創(chuàng)造種類、發(fā)明人或者設計人、技術情報和資料清單、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價款及其支付方式、違約金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爭議的解決辦法等。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1、讓與人的違約責任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讓與人不履行合同,遲延提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或者所提供的技術情報和資料沒有達到使該領域一般專業(yè)技術職員能夠實施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程度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2、受讓人的違約責任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受讓人不履行合同,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支付違約金;不支付價款或者不支付違約金的,應當返還專利申請權,交還技術資料,并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3、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簽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對受讓人來說是有一定的風險的,由于其受讓的不是專利權,而是專利申請權,而專利申請可能會被駁回。因此,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 約定專利申請被駁回后的損失承擔,如雙方未約定的,除非讓與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行為損害了他人的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讓與人不對申請專利的后果負責。
讓與人對專利申請被駁回不承擔責任,受讓人無權要求讓與人返還價款。
以上就是對專利申請權如何轉讓以及專利申請權轉讓當事人的違約責任的介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專利申請權轉讓過程需要簽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在專利申請權轉讓期間,不管是出讓人還是受讓人都應該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且合同的簽訂也要謹慎。在此建議您就專利申請權轉讓的相關事項咨詢轉專業(yè)的著專利權,相信他們能夠給您更好的建議和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