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要實施專利權,就應當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那么專利使用費該怎么確定?專利使用費的確定以及專利使用費的支付方式都需在合同中約定,那么專利使用費的支付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專利使用費如何確定
專利權是一種財產權,所以,任何人要實施專利權,就應當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當然,在實踐中,專利權人通過與他人進行交叉許可而不收取使用費的情況也是存在的。專利使用費是指被許可人實施專利權人的專利向許可人(即專利權人)繳納的用度。
如何公道地計算專利使用費,是許可合同中很重要、但也是比較困難的一個題目。專利使用費的確定取決于很多因素,其中主要包括:
(1)專利權人研究開發(fā)專利所支出的用度;
(2)被許可人使用專利所能獲得的經濟收益;
(3)專利許可的類型、實施的行為種類和期限;
(4)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方式和時間。
留意的是過高的專利許可使用費是不利于技術的推廣應用,也阻礙了市場有效競爭的實現(xiàn),因此過高的專利許可使用費就不再是一種正當?shù)膲艛嘈袨椤J澜缟细鲊歼m用反壟斷法來規(guī)制這種濫用權利的壟斷行為。
二、專利使用費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總算,包括一次總付和分期支付兩種具體方式。這是指合同中約定被許可人應支付給許可人的使用費總額。①對于專利權人來說,可以一次性取得使用費,經濟利益有切實的保障。哪怕被許可人不能實現(xiàn)經濟利益,也不影響。但是,如果被許可人實施其專利技術后效益很好,獲利甚巨時,專利權人也不能分享,更何況確定使用費總額時有可能沒有發(fā)現(xiàn)其價值而估價偏低,則其利益損失較大。②對于被許可人來說,雖然在一次付款后,今后的利潤均歸自己,但是在未實現(xiàn)利潤前就付出使用費,被許可人經濟上壓力較大。另外,由于專利實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如果產生不了一定的效益,則被許可人的投資損失較大,而專利權人已取得使用費,不再與其共擔風險,且可能不再關心被許可方的生產經營。因此,一次總算對于被許可人來說是不利的,一般情況下不宜采用。
2.提成支付,是指專利權人通過一定的比例從被許可人實施專利后的收益中提取使用費。①對于專利權人來說,許可他人實施后,并不能立即得到使用費,以往的各項投資和費用不能馬上收回。其利益的實現(xiàn)取決于被許可方的實施情況,因此同樣具有不穩(wěn)定性,而且專利權的收益取決于被許可方的生產成績。這就需要專利權人檢查、監(jiān)督其會計帳目,又增加了專利權人取得使用費用的難度和不穩(wěn)定性,增添了專利權人的工作量。因此,這種支付方式是專利權人所不宜采用的。②對于被許可方來說是非常有利的,不僅在實施前不必投更大的資金,減輕其資金負擔,而且促使專利權人關心本企業(yè)的生產經營,在技術、銷售各方面提供指導和幫助。有些企業(yè)還可以通過帳目的處理減少計算提成費的計算基數(shù)(當然這是非法的)。
3.入門費加提成,這是協(xié)調合同雙方利益的最佳方式,是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實務中最普遍的做法。入門費是合同生效時被許可方向專利權人支付的部分使用費,一般包含專利權人為獲得專利權和維持專利權有效所付出的一切費用、專利權人的適當報酬和利潤,使專利權人在許可他人實施專利后不論實施情況如何,均能有穩(wěn)定的收入,以保證其利益,而又不致使許可人難以承受。提成是專利權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提取的使用費的另一部分。提成又可能分為:①固定比例提成,把合同產品的生產數(shù)量或者銷售額、利潤,固定在某一數(shù)額上,并在合同約定比例和提成期限提??;②滑動比例提成,在合同中約定按每年合同產品的實際產量或者銷售額或者利潤的一定比例提成,或者逐年遞增,或者逐漸遞減。在實務中,為使雙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實現(xiàn),應采用第二種即按合同產品的實際產量或銷售額作為基數(shù)按約定比例提成,這樣可以使雙方利益一致。
以上就是對專利使用費如何確定和專利使用費的支付方式有哪些的回答,希望能夠解決您的問題。專利許可使用需要交一定的專利使用費,并且合同中還需要約定專利使用費的支付方式,許可使用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需要十分的謹慎,以免引起糾紛。在此建議您咨詢專業(yè)的知識產權律師,相信他們能夠更好的幫助您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