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復審委員會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決定是否受理專利無效申請,也可以終止無效宣告程序。那專利無效申請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呢?有哪些情況是專利無效宣告程序終止情形?
一、專利無效申請不予受理情形
無效宣告請求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專利復審委員會向請求人發(fā)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1)請求人不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
(2)無效宣告請求不是針對已經公告授權專利;
(3)無效宣告請求針對的是已被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生效的審查決定宣告無效的專利權;
(4)專利權人針對其專利權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且請求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所提交的證據(jù)不是公開出版物或者無效宣告請求人不是共有專利權的所有專利權人;
(5)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不屬于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理由;
(6)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后,請求人針對同一專利又以同樣的理由和證據(jù)請求無效宣告;
(7)請求人未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理由,或者提交證據(jù)但未結合提交的所有證據(jù)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理由,或者未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jù)的證據(jù);
(8)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yè)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yè)或者外國其他組織作為請求人未按規(guī)定委托專利代理機構,并且在指定期限內補正不合格;
(9)無效宣告請求以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為理由請求宣告外觀設計專利權無效,但請求人不能證明其是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或者未提交證明權利沖突的證據(jù)。
(10)多個請求人共同提出一件無效宣告請求,但屬于所有專利權人針對其共有的專利權提出的除外。
二、專利無效宣告程序終止情形
無效宣告程序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無效宣告程序終止:
1、請求人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前,撤回其無效宣告請求。但是,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根據(jù)已進行的審查工作能夠作出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決定的,不終止審查程序;
2、請求人未在指定期限內答復口頭審理通知書,并且不參加口頭審理,其無效宣告請求被視為撤回。但是,專利復審委員會認為根據(jù)已進行的審查工作能夠作出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決定的,不終止審查程序;
3、已受理的無效宣告請求因不符合受理條件而被駁回請求;
4、在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審查決定之后,當事人未在收到該審查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維持該審查決定。
在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宣告專利權全部無效的審查決定后,當事人未在收到該審查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維持該審查決定的,針對該專利權的所有其他無效宣告程序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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