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口頭審理
在無效宣告程序中,有關當事人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口頭審理的請求,并且說明理由。請求應當以書面方式提出。
二、哪些情況下需要口頭審理
當事人可以依據(jù)下述理由請求進行口頭審理:
(1)當事人一方要求同對方當面質(zhì)證和辯論;
(2)需要當面向合議組說明事實;
(3)需要實物演示;
(4)需要請出具過證言的證人作證。
當事人依據(jù)上述理由以書面方式提出口頭審理請求的, 一般情況下,合議組應當同意進行口頭審理。
合議組可以根據(jù)案情需要自行決定進行口頭審理。針對同一案件已經(jīng)進行過口頭審理的,必要時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以及合議組可以決定重新進行口頭審理。
經(jīng)主任委員或者副主任委員批準,專利復審委員會可以進行巡回口頭審理,就地審理辦案。專利復審委員會承擔所需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