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哪些人會成為涉嫌職務侵占罪的人員?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方面的問題。
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缎谭ā返诙倨呤粭l第一款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因而是特殊主體。
具體而言,包括:①非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包括董事、監(jiān)事、經理、負責人、職工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他們或者有特定的職務,或者從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職務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單位財物而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②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也應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司法實務中,對于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一般職員和工人,如果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或者雖未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包括合同工和臨時工,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而僅以提供勞務獲取報酬而沒有確立勞動關系的從業(yè)人員,不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不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