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侵吞百萬買裝備
24歲的江蘇女孩皇甫某大學本科文化,畢業(yè)后經姨夫介紹進入陜西一家電器公司擔任業(yè)務員。據了解,作為公司電商客服的她月收入3000元左右,但由于她掌握著公司的支付寶賬戶,自2015年以來,便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資金108萬余元,包括在公司網絡天貓店銷售貨物期間,采取虛報占有13.1萬元,利用公司支付寶為自己購買網絡游戲Q幣49.8萬余元;侵吞公司支付天貓店服務費9.8萬余元。

這位90后的江蘇女孩侵吞公司資金高達108萬余元,基本全用于購買游戲裝備。一開始充值時用的是自己的支付寶,后來有一次忘了切換賬號,從此一發(fā)不可收拾,半年多以后將游戲練到滿級才停止使用公司的支付寶。在此期間,為防止公司查賬,皇甫某刪除了銷售信息。2016年8月,公司發(fā)現后與其對賬,皇甫某簽字認可并承諾還款,不料后來卻逃匿了。

后來公司報案,她被指控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財產108萬余元用于個人消費,數額巨大,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刑事責任,建議法庭判處其5-6年有期徒刑。如今法院宣布休庭尚未判決。
職務侵占罪

一、與盜竊罪的區(qū)別
(一)犯罪主體不同
職務侵占罪的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甭殑涨终甲锏姆缸镏黧w是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而且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因而是特殊主體。
(二)客觀方面不同
構成職務侵占罪,客觀上首先要求行為人必須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經營、經手單位財物的便利條件;不是利用職務之便,而是利用工作之便侵占本單位財物的行為,不能構成本罪。
構成職務侵占罪,必須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即利用職務之便實施了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單位財物的行為,盜竊只是職務侵占罪的行為方式之一。而盜竊罪的行為表現是采取秘密竊取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財物,行為人始終沒有利用職務之便。
二、與挪用資金罪的區(qū)別
(一)犯罪客體不盡相同
兩罪雖然都侵犯了財物的所有權,但職務侵占罪侵犯了財物所有權的全部權能;而挪用資金罪只侵犯了所有權的一部分,即侵犯了資金的使用權和收益權,但并未侵犯處置權。
(二)犯罪行為對象不盡相同
職務侵占罪的對象是本單位的財物,外延廣于資金;而挪用資金罪只能是本單位的資金。
(三)犯罪故意內容不同
職務侵占罪的故意內容是以非法占為己有為目的,完全不打算歸還;而挪用資金罪的故意內容只是暫時借用本單位的資金,準備日后歸還。
三、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guī)定:
1、構成職務侵占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職務侵占數額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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