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唯物辯證法的觀點,問題出現(xiàn)的根本原因都是內(nèi)因。內(nèi)部先出了問題,外力才能起作用。官員腐敗也是如此,自己思想不堅定、道德修養(yǎng)不夠,才會給他人誘惑乃至腐蝕的機會。具體來說,官員受賄的主觀因素可以總結(jié)為以下幾點:
六、虛榮心嚴重
虛榮心嚴重導致職務(wù)犯罪的,不具有普遍性,但也個別地存在。
如原江西紅星集團董事長、總經(jīng)理傅建軍稱自己“愚不可及”,是虛榮心導致自己犯罪:“通過這次的反省思過,徹底認識了自我,特別是回顧為潘某六次籌錢(挪用公款)的全過程,才真正認清自己是一個多么愛虛榮、愛面子的人。當潘某第一次要求幫助時,她和曹某當面的百般吹捧,使自己迷失了黨性和原則。當然,這種愛虛榮、愛面子說到底還是私欲的反映,也是造成腐敗的根源。”
對名利無限度的追求,也使河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原副主任李國富走上犯罪道路的推進劑。他說:“應(yīng)該說,15年的時間,從一個無名小卒走上副廳級領(lǐng)導崗位,我得到的夠多了。但是在不健康的吹捧、恭維聲中,我自己飄飄然起來,還想當更大的官,出更響的名。為去跑官,我伸手拿了不該拿的錢。為了出名,我以自己微薄的學識積累硬走出書之路,把解決資金的手伸向不該伸的地方,得到的卻是臭名。結(jié)果自作自受,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p>
七、心態(tài)失衡、升遷無望、為子女考慮。
(一)心態(tài)失衡、為子女考慮合并在一起也容易導致職務(wù)犯罪。
如甘肅省蘭州市連城鋁廠原廠長魏光前在《與生命和自由相比,金錢不值一文》中懺悔道:一是我認為自己吃了很多苦,想著一旦從領(lǐng)導崗位上退下來,就沒有了權(quán),人走茶涼。所以,這種想法導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
(二)覺得自己在政治上已沒有了升遷的可能,還是為晚年生活做點準備,到時候和老伴養(yǎng)老也不用看別人的臉色。
(三)想在退下來前給兒女們打下一個好的物質(zhì)基礎(chǔ)。如果自己在臺上不給他們幫幫忙,害怕退下來以后會遭他們埋怨。
(四)自己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總是心懷僥幸。自認為送錢、收錢都是一對一,人不知鬼不覺??墒钱斘冶慌幸灾匦?,特別是面臨死亡的時候,我才開始細細地品味“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這句古語,也才真正認識到:對于生命和自由來說,金錢的確不值一文。為親情所困而犯罪的湖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馬其偉(因犯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原蘭州大學第二醫(yī)院院長孫正義均有類似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