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犯罪偵查訊問筆錄樣式范本
* * * 人民檢察院
訊 問 筆 錄
(第 次)
訊問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至 月 日 時 分
訊問地點:
被訊問人姓名: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職務:(原單位、職務)
是否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
家庭住址:
聯(lián)系方式:(針對取保候?qū)彽南右扇耍?/p>
問:(出示工作證)我們是***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人員,現(xiàn)在依法對你進行訊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偵查人員的提問,你應當如實回答,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quán)利。你聽清楚了沒有?
答:聽清楚了。
問:(出示《傳喚證》)你仔細看一下,在傳喚證上簽名、捺印,并填寫到案的時間。
答:(簽名、捺?。┖玫摹?nbsp;
(適用于對尚未采取拘留、逮捕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傳喚訊問的情形)
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我們已將傳喚的原因及處所通知你的家屬,你有無異議?
答:沒有。
(適用于對尚未采取拘留、逮捕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傳喚訊問的情形;無法通知的,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記明)
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我們將對訊問進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你聽清楚了沒有?
答:聽清楚了
問:你目前身體狀況如何?是否能接受檢察機關訊問?
答:
問:談一談你的基本情況。
答:姓名,曾用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年月日應為公歷,以戶籍或身份證登記的為準,用阿拉伯數(shù)字表述),身份證號碼(用阿拉伯數(shù)字表述,“號碼”二字后不冒號),民族,籍貫,文化程度(統(tǒng)一表述為**文化,不得使用**學歷、**學位),工作單位及職務(工作單位及職務的表述要規(guī)范、完整,不得使用簡稱,如“中共**市委書記”不得表述為“**市委書記”、“**市人民政府市長”不得表述為“**市市長”;犯罪嫌疑人已被免職的,應當在職務前加“原”或工作單位及職務前加“原系”、“案發(fā)前系”,如“**市人民政府原市長”或“原系**市人民政府市長”、“案發(fā)前系**市人民政府市長”),住所(即經(jīng)常居住地,如經(jīng)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應在經(jīng)常居住地后用括號注明戶籍所在地)。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你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協(xié)委員?
答:(如是,應當記明具體的級屆,如“江蘇省第十二屆人大代表”)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你有無受過黨紀、行政處分?
答:(如有,應當記明何時何因被何單位處以何種黨紀、行政處分)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你有無受過刑事追究?
答:(如有,應當記明何時何因被何司法機關追究以及刑事追究的結(jié)果,包括不起訴、判處刑罰、免予刑事處罰等)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談一談你的家庭情況。
答:(詳細記明犯罪嫌疑人的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近親屬的姓名、年齡、職業(yè)等基本情況)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談一談你的社會經(jīng)歷。
答:(主要詳細記明犯罪嫌疑人的工作簡歷,包括犯罪嫌疑人從事某項工作或擔任某個職務的起止時間、具體工作單位及職務等,如1995年1月至2000年1月,在**單位工作,任**職務;連續(xù)在同一單位工作先后擔任不同職務的,可以集中表述,如1995年1月至2000年1月,在**單位工作,歷任**、**、**職務)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出示《犯罪嫌疑人權(quán)利義務告知書》)你仔細看一下,對于上面所載的你在偵查階段的訴訟權(quán)利及義務你是否明白?如明白,請簽字、捺印。
答:(簽名、捺?。┪颐靼住?/p>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quán)要求他們回避:(1)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3)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4)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你是否申請我們偵查人員回避?
答:我不申請回避。
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你可以自行辯護,也可以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委托辯護人,但在偵查階段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你聽清楚了沒有?
答:聽清楚了。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你是否需要委托辯護人?
答:我需要考慮一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提出明確的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者律師姓名直接委托的,提出由親友代為委托的,以及提出委托辯護人但沒有具體委托對象和代為委托的人的,都應當在筆錄中記明,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適用于首次訊問)
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你聽清楚了沒有?
答:我聽清楚了。
問:你是否有犯罪行為?
答:有的。我涉嫌受賄犯罪。
問:具體供述你涉嫌受賄犯罪的事實。
答:好的。(綜合訊問筆錄,一般采用總分結(jié)構(gòu),即先概括記錄犯罪嫌疑人涉嫌受賄犯罪的事實、總數(shù)額,然后再分別以行賄人為單位按時間順序記錄各次涉嫌受賄犯罪的事實;涉嫌受賄犯罪的事實較多的,除綜合訊問筆錄外,建議采用“一事一證”的記錄方式,即以行賄人為單位分別形成筆錄;以行賄人為單位的各受賄犯罪事實的記錄,一般按以下順序記錄:犯罪嫌疑人與行賄人的認識及交往過程——每次行受賄的過程,包括時間、地點、贓款贓物的特征、數(shù)額數(shù)目及去向等——各具體謀利事項)
問:談一談你擔任**職務的具體工作職責。
答:(可結(jié)合具體謀利事項穿插訊問)
問:(出示“***書證”)你看一下,這是怎么回事?(或者你看一下,這份***書證反映了什么內(nèi)容?)(或者你解釋一下,這份***書證反映了什么內(nèi)容?)
答:(仔細看)這份***書證就是……(或者這份***書證反映了……)
(適用于出示書證的情況)
問:對于你的上述行為,你是如何認識的?
答:
問:對于你的上述行為,你有無需要辯解的?
答:
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具有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xiàn)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你有無需要向檢察機關揭發(fā)他人犯罪行為或者提供重要線索的?
答:
(適用于首次訊問或綜合訊問,犯罪嫌疑人主動提出的除外)
問:本次訊問中,有無非法羈押、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或者以其他非法方法獲取供述或者其他證據(jù)的情形?
答:沒有。
問:你以上所作供述是否屬實?
答:屬實。
問:你核對一下筆錄,和你說的是否一致?如果沒有閱讀能力,我們會向你宣讀;如果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改正。確認筆錄無誤后,請簽名、捺印。
答:好的。
犯罪嫌疑人手寫:以上筆錄共×頁我已看過(向我宣讀),和我說的相符。(需要說明的是,這句話系《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guī)則(試行)》明文規(guī)定,嚴格意義上不能同義替代)
犯罪嫌疑人:(簽名、捺印)
日期:
訊問人:
記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