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選擇貨幣補償?shù)难a助:
一、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用途為住宅的房屋
?。ㄒ唬┰诒徽魇辗课菰u估單價的基礎上適當給予上浮補助,上浮比例不得高于30%。
?。ǘ┍徽魇辗课萁ㄖ娣e小于45平方米的,原房建筑面積部分按照上述第(一)條給予補助,原房建筑面積與45平方米相差部分,按照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的40%給予補助。
?。ㄈ└鶕?jù)本市“疏老城、建新城”規(guī)劃要求,對本市云巖、南明老城區(qū)(一環(huán)以內)被征收的房屋,可另行按不高于800元/平方米給予安置補貼。
二、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用途為商業(yè)(或營業(yè))、辦公或其他(含車庫、倉庫、地下室等)的,在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的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比例不得高于30%。
第二條 選擇房屋產(chǎn)權調換的補助:
一、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用途為住宅的房屋
?。ㄒ唬楸U袭a(chǎn)權調換房屋套內建筑面積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按被征收房屋套內建筑面積×(1+產(chǎn)權調換房屋分攤系數(shù))計算出應安置房屋建筑面積。
?。ǘ┍徽魇辗课菰u估單價低于或等于安置房屋評估單價的,應安置建筑面積不補差價;被征收房屋評估單價高于安置房屋評估單價的,應安置建筑面積內結清差價。
?。ㄈ┏鰬仓媒ㄖ娣e的,各區(qū)根據(jù)實際情況可在超出0-20平方米內制定優(yōu)惠補差標準。超出20平方米以上部分,被征收人按安置房屋評估單價予以補差。
(四)應安置建筑面積小于45 平方米的,不足45平方米部分,按產(chǎn)權調換房屋評估單價50%補差。產(chǎn)權調換房屋超出45平方米部分按上述第(三)條補差。
?。ㄎ澹└鶕?jù)本市“疏老城、建新城”規(guī)劃要求,對本市云巖、南明老城區(qū)(一環(huán)以內)被征收的房屋,選擇一環(huán)以外進行產(chǎn)權調換的,在上述應安置房屋建筑面積基礎上上浮 20%。
二、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用途為商業(yè)(或營業(yè))、辦公或其他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上浮5%補助后實行產(chǎn)權調換。
第三條 簽約獎勵:在規(guī)定的簽約期限內簽約的給予被征收人簽約獎勵,簽約獎勵不得高于2萬元。
第四條 搬遷獎勵:簽約后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搬遷完畢的給予被征收人搬遷獎勵,搬遷獎勵不得高于3萬元。
第五條 對無證自建房屋使用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約并搬遷,按照不高于下列標準給予工料補助和獎勵,具體標準由各區(qū)自行在方案中制定。
工料補助:磚混結構為700元/平方米;磚木結構為550元/平方米;木結構為400元/平方米;其他結構240元/平方米。
獎勵:不超過工料補助的1倍。對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后修建的無證自建房屋一律不予補償、補助。
第六條 對完全居住于無證自建房屋,房屋使用人戶籍位于該無證自建房,且在本市無其他住房的,房屋征收部門應安置公房,保障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