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別人借了些錢,對方一直沒有當面要我還錢,只是好幾次在電話中提過這件事,如果欠條到期后,對方是不是就不能去法院告我了?這會構成訴訟時效中斷嗎?哪些情況適用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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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fā)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tǒng)歸無效,待時效中斷的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主要條件如下:
(一)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事實是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其特點在于均是當事人有意識的行為,包括起訴、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的行為。
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出現(xiàn)即引起時效的中斷(具體事由后述)。
(二)中斷訴訟時效的法定事由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任何階段均產生中斷的法律效力。
而且訴訟時效中斷的次數不受法律限制,也就是說,訴訟時效因權利人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后,權利人在新的訴訟時效期間,再次主張權利或者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可以認定為訴訟時效再次中斷。
(三)從訴訟時效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
從而法定事由發(fā)生之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與重新計算的時效期間沒有關系,在此種意義上,民法學稱訴訟時效中斷為根本性障礙。
(四)當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時,不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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