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債權能否轉讓???之前我一個朋友讓我入伙他們公司,但是我知道他們公司現(xiàn)在對外還有幾十萬的債務呢,請問我入伙后必須要承擔合伙債務嗎?
您好,很高興能夠回答您的這個問題。
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于第三人。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
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
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
債務人的同意并不是這種轉讓行為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如果在新的合伙人加盟前告知其具體合作事項的當前情況(比如負債等)后,合伙人仍表示愿意“有難同當”,堅持入伙。
就結成法律上的合伙人,受法律的約束。
我國法律規(guī)定,合伙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xié)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償還合伙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shù)額的合伙人,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所以在了解內情的情況下自愿入伙者,必須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您解決問題,如果您還需要其他法律服務的,也可以電話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