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我現(xiàn)在要做生意急需一筆錢,需要向朋友借。不過對方要求我要有保證人才行,我現(xiàn)在想問一下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保證責任承擔方式的話,應該算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呢?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合同中未約定保證責任承擔方式,應視為哪種承擔方式”這個問題。
一、保證責任的承擔方式有兩種:一種是一般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即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保證人以何種方式承擔保證責任,一般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
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承擔何種保證責任,這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一直采取推定為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以保證債權(quán)的順利實現(xiàn)。
如有的國家法律規(guī)定,連帶責任保證適用于連帶債務,如合伙人對合伙的債務。
連帶責任又以法律的規(guī)定或當事人的約定為成立要件。
而《擔保法》第19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jīng)]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上述是推定連帶責任保證的規(guī)定。這樣的法律規(guī)定,實際是加大了保證人的保證責任,有利于保護債權(quán)人的利益。
如果還有其他問題,直接問我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