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一個朋友介紹了他的朋友給我認識,說是看在兄弟的面子上,借點錢給他,要是他不還,我朋友就替他還了。我對對方不了解,對這個身份很是在意。想請教律師,對身份問題,我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您好,非常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
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
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
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二、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yè)。
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yè)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
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xiàn)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
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yè)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xiàn)帶來麻煩。
三、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給你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fā)生的訴訟做好準備。
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
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
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可以來電聯(lián)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