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之前我因為做生意資金不夠,就找我朋友借了幾萬塊錢,結果我老婆知道以后居然讓我自己還那個錢,說這筆錢是我自己借的,屬于個人債務,請問律師是不是這個???究竟哪些屬于夫妻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又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這類法律問題。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guī)定,夫妻個人債務包括:(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債務,已轉化為共同債務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沒有法定扶養(yǎng)義務人所的債務;
(三)夫妻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所負債務且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的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附隨該遺囑或贈予合同而來的債務;
(五)夫妻雙方約定由一方負擔的債務,但此種約定原則上不具有對抗債權人的效力;
(六)夫妻一方不合理的開支,如賭博、吸毒等所負債務;
(七)其他依法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另外,夫妻共同債務包括: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yǎng)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yǎng)負有贍養(yǎng)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也可以隨時撥打電話向我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