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向您咨詢一下關(guān)于債權(quán)債務方面的一些法律問題。本來之前我欠我朋友幾千塊錢的,但是后來我把錢全部還給他了,請問我們之間的債是否消滅了呢?究竟什么是債的消滅呢?引起債的消滅的原因有哪些呢?
您好,很高興能夠為您解答這類法律問題。
債的消滅,又稱為債的終止,是指債的關(guān)系當事人雙方間的權(quán)利義務于客觀上已不復存在。
債的消滅有以下含義:1、債的消滅是債的關(guān)系不再存在,債的關(guān)系消滅,也就再也談不上債的效力。
2、債的消滅是指客觀上不復存在。
債的消滅的原因,是指能夠債的消滅的法律事實。
沒有消滅的原因,債就不能消滅。債的消滅原因可分為以下幾類:1、基于債的目的達到而消滅。
例如,清償、混同,都是使債的目的達到的原因。
2、基于債的目的不能達到而消滅。例如,在給付不能時債的目的就不能達到,債也應消滅。
3、基于當事人的意思而消滅。例如,債務免除。
4、基于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也可以隨時撥打電話向我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