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有個朋友的媽媽生病,就借了我5千塊錢,還給我寫了一張借條。但是我覺得他家條件也不好,就不想讓他還這筆錢了,打算直接免除這筆債務。請問律師,債權人免除債務的條件是什么呢?債權免除的效力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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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債務免除,是指是指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債務,必須具備如下條件:(1)免除須以意思表示為之。
(2)免除須向債務人為之。(3)債權人拋棄債權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4)債權人須有處分能力。
債務全部免除的,債務全部消滅;
債務一部分免除的,則僅該免除部分消滅。
債權人向連帶債務人中的一人免除債務,而無消滅全部債務的意思表示的,除該債務人應分擔的部分外,其他債務人仍不免除其責任。
主債務免除的,保證債務隨之消滅;
反之,保證債務免除的,主債務并不消滅。
在債務被全部免除的情況下,有債權證書的,債務人可以請求返還債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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