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想問問您債務的問題。我跟我先生去年結的婚,當時他有一家自己的公司,雖然不大,但也算有些資本了。他人很好,我想這樣的人,至少是身家清白的吧。但是半個月前,有人找上門來,當時先生不在家,他們告訴我我先生婚前欠他們一筆錢,讓我還,還拿出了借條,還款日期就是現(xiàn)在。請問這個債務我要一起承擔嗎?
您好,非常高興回答您提出的婚前個人債務問題。
夫妻個人債務是相對于夫妻共同債務而言的,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個人債務,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一個爭議較多的問題。
離婚案件中,夫妻財產(chǎn)的分割,是當事人普遍極為關注的焦點之一,其中夫妻共同債務和夫妻個人債務的區(qū)分和認定,特別是夫妻個人債務的范圍的確定是訴訟的難點所在。
夫妻共同債務是基于夫妻關系的確立為前提的,如果沒有夫妻關系,便談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關系建立前,夫妻雙方是彼此獨立的沒有法律聯(lián)系的民事主體,任一方所舉之債當然是其個人債務。
婚前個人債務,即使因行使撤銷行為或?qū)o權代理行為的承認或因所附停止條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該債務在婚后才發(fā)生,也仍為婚前的個人債務。
當然,根據(jù)我國新婚姻法夫妻財產(chǎn)約定制的規(guī)定,夫妻一方或雙方各自的婚前債務,婚后可以約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旦有明確的約定,一方或雙方婚前的個人債務則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您在跟您先生結婚的時候沒有約定共同償還婚前債務,那么這筆債就屬于您先生一個人的,您是不需要償還的。
但是因為在外人看來您應當一起償還,所以您最好把這個拿出來跟您先生談,讓他早點還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想了解的,可以直接聯(lián)系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