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結婚前用我自己的錢買了很多貴重的家具,當時為了買這些家具我還欠了很多外債。這些債一直都是我在還,現(xiàn)在我和另一半都結婚了,他不愿意掏這份錢。聽他說,這份錢是婚前債務,他不用一起償還。請問律師,什么是婚前個人債務?對于我這種婚前債務由誰來償還呢?期待您的答復,謝謝!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關于婚前個人債務的相關咨詢。
下面我將從兩方面為您解答您的疑惑。
首先,所謂婚前個人債務,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chǎn)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fā)生的權利義務關系。
根據(jù)債權相對性的原理,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
其次,婚前個人債務由誰來償還呢?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債務與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且婚前所欠債務中的資金、財物已轉化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已成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質(zhì)生活條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個人債務即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共同償還。
在司法實踐中,婚前個人債務向婚后共同債務的轉化有多種類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貸款買房,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
一方婚前舉債購置大量結婚用品,婚后為夫妻雙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時,可以轉化為婚后共同債務;
一方婚前借款裝修房屋,該房屋供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
總之,判斷一方婚前債務與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聯(lián)系,應當結合債務人舉債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諸多因素綜合判斷。
結合您的情況,您所購的家具是供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此時您的婚前個人債務可以轉化婚后共同債務,需要由雙方共同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