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覺得自己的人生很豐富,現在我想出一本自傳。但是自己的文筆不好,所以想找人代筆。請問代筆作品著作權歸誰所有呢?著作權人需要支付報酬嗎?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關于著作權方面的咨詢。
代筆作品,著作權到底歸誰所有?這個問題一直是很有爭議。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作出了司法解釋,該解釋自2002年10月15日起執(zhí)行。
解釋規(guī)定:1、由他人執(zhí)筆,本人審閱定稿并以本人名義發(fā)表的報告、講話等作品,著作權歸報告人或者講話人享有。
著作權人可以支付執(zhí)筆人適當的報酬。
2、當事人同意以特定人物經歷為題材完成的自傳體作品,當事人對著作權權屬有約定的,依其約定;
沒有約定的,著作權歸該特定人物享有,執(zhí)筆人或整理人對作品完成付出勞動的,著作權人可以向其支付適當的報酬。
因此,結合您的情況,您在找人代筆寫自傳時,最好還是事先約定著作權的權屬問題。
如果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來電咨詢我,我很樂意為您解決實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