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朋友因為不方便,想要將一筆債權轉讓給我,我們已經(jīng)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并將債權轉讓通知快遞至債務人,但是我現(xiàn)在反悔,不想牽扯進去這件事,我能撤銷這份債權轉讓嗎?怎么辦?請律師幫忙。
您好,首先,您已跟原債權人簽訂了債權轉讓合同,若合同中沒有違反約定,債權轉讓合同是有效的。
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相關規(guī)定,若債權轉讓合同生效但對債務人未履行通知義務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提起訴訟、申請執(zhí)行、行使撤銷權等的適格主體為原合同的債權人。
如原合同的債權人在債權轉讓合同生效后怠于行使通知義務妨礙了受讓人權利的行使,造成時效利益喪失的損失,轉讓人(通知義務人)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具體到債權轉讓中撤銷權的行使,債權轉讓的受讓人自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時可行使撤銷權。
因撤銷權的行使法律另規(guī)定了除斥期間,債權轉讓過程中的主張權利并不能引起除斥期間的變動。
所以,只有在原合同的債務人處分財產(chǎn)的行為發(fā)生之日起五年內(nèi),債權人將債權轉讓的事實通知債務人,才能使受讓人提起的撤銷權訴訟符合法定期間的要求。
針對您的情況,建議您來電具體咨詢或者與律師當面免談,希望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