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預防欠款糾紛?
欠款預防機制應當貫串始終,而不應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企業(yè)可以做到:1、掌握合同起草權,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前提下,預置利己條款;2、爭取擔保,欠款不能清償時,由保證人承擔清償責任,或拍賣、變賣抵押物優(yōu)先受償;3、盡量采取先款后貨方式或者先定金后發(fā)貨的交易方式,必須采用先貨后款方式的,應當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續(xù);4、有證據證實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喪失商業(yè)信譽時,應當中止履行,要求對方提供擔保;5、關注債務人財產狀況與變動,為訴前財產保全和強制執(zhí)行奠定基礎。
二、企業(yè)如何應對欠款糾紛?
追償欠款,令人頭疼心煩、苦不堪言!企業(yè)至少應當做到:1、梳理現有證據能否證實欠款事實,如不能證實,必須補充調查新證據;2、通過互抵債務、放棄追究違約責任、接受對方生產要素、有價證券、個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協商與調解;3、債務人人去樓空時可能涉嫌合同詐騙,應當及時報案并提出民事賠償要求;4、通過專業(yè)調查公司,了解債務人的人員、資金、財產等情況,為訴訟奠定基礎;5、向律師尋求對策,其合理化建議有利于欠款清償,必要時可以代理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