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借款合同?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支付貨幣的一方稱為貸款人,接受貸款人貨幣的另一方稱為借款人,借款合同的特征是:
1.借款合同以貨幣為標的物。
2.借款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和借款人各自有自己的權利義務,貸款人按照合同規(guī)定向借款人借貸一定數量的貨幣,而借款人應當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返還同等數量的貨幣,并按照合同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利息。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借款合同一般采用書面形式,這主要是考慮到借款合同涉及一定數量的貨幣,與當事人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故采用書面形式為宜。
在以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貸款人的借款合同中,必須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借款合同的,合同應為無效。同時也考慮到在民間自然人之間借款中,當事人出于信任,可能只出借據或者借條甚至口頭達成協(xié)議的情形,沒有采用書面形式那樣正式、嚴格,但法律應認定為有效。
二、借款合同的內容是什么?
借款合同中應當包括的條款有:
1.借款種類,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和民間借款兩大類。
2.借款用途,借款合同尤其是金融機構貸款合同必須規(guī)定所貸款項的用途。
3.借款數額,借款合同當事人不但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借款的總金額,而且有時還應明確每次提供或者償還貸款的具體金額和具體時間。
4.借款利率,借款合同一般規(guī)定的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來確定,當事人約定的利率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上限的,其超過的部分應為無效,利率低于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利率的下限的,應當調至利率下限。
5.借款期限,這是借款可以按合同合法使用借款的時間,到期一般應無條件償還本息。
6.還款方式,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結清和分期分批償還,如果是分期的情況,應明確具體時間以及具體金額等。
7.其他條款,如違約責任、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等其他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