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提起債務糾紛訴訟
(一)享有債權的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有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shù)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債務內容、債務履行情況等方面證據。主要有:
(1)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的借條、收據及合同等證據材料;
(2)原告已將標的物交給被告的證據材料。
(3)被告雖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履行債務的證據材料。
二、債權債務案件的舉證要求
(一)基本要求
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查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聯(lián)系電話;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聯(lián)系電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二)舉證要求
1、證明民事法律關系據以發(fā)生、變更、消滅等事實的證據:如合同、協(xié)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fā)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2、確定債權債務數(shù)額的證據;
3、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yè)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商業(yè)登記證等材料的復印件;事業(yè)單位應提交事業(yè)法人代碼證;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原告的,還須提供其金融許可證。證明被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營業(yè)執(zhí)照、身份證、護照等證據的復印件;被告為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的企業(yè)的,應提交其近期工商登記單,被告名稱有變更的,還應提供變更登記單;
4、支持其主張的法律依據;
5、 其他應當由當事人舉證的證據。
(三)具體要求
1 、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時間、地點、金額,并提供無利害關系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 、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xié)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xié)議或擔保條款。
3 、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價款數(shù)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 、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 、付款付息憑證,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關于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6 、其他證據。